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QSZBS202502003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2023年老旧小区结余
资金改造工程项目(二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3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交金额 | 单位 |
QSZBS202502003 | 2023年老旧小区结余资金改造工程 | 河南省庆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埠江镇水湖流村105号 | 91411381MACBOXHG8X | 1693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 书信息 | |
1 | 2023年老旧小区结余资金改造工程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郭政 | 豫2412023202403049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翟世丽(组长)、李妍、翁飞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递交质疑函。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阳市伏牛路与雪枫路交叉口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15938815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双梅
电话:0377-63223776 15038770885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08室